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合的对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对象有以下几个要求:
- 1企业应为居民企业;
- 2企业会计核算应该健全;
- 3企业应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点击免费咨询